十二年國教專區
十二年國教專區尋找紀錄楊明國中登入管理
回上一頁                  
類    別
  普通  (公告編號:1099 )
日       期
  2013-06-11 17:27:57
列印 列印
公告者
  註冊組
公告單位
  教務處
本縣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志願服務學習時數」認定

說明:
一、依據桃園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採計實施要點(如附件)辦理。
二、上揭要點規定志願服務學習時數之認定係採校內或校外志願服務學習模式認證,前者由國中學校採認,後者則由政府機關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立案者提供服務經歷認定。準此,村里長辦公室核發之志願服務學習時數,非本要點規範認定採計之對象,倘村里長辦公室基於落實在地社區關懷,規劃辦理各項社區志願服務學習活動,建議得與校方合作,以校內志願服務學習模式採認。
三、另依要點規定各國中應提供足額時數,供校內學生完成志願服務學習,另主動與鄰近高中職、國小形成策略聯盟,提供學生志願服務學習機會,爰請各校妥為規劃辦理,以保障學童權益

四、為利師生及家長知悉現有志願服務學習之管道,本局業彙整並定期更新「桃園縣政府各局處暨相關單位志願服務活動調查表」公告於本局網站及本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請轉知所屬參閱。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