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急件 (公告編號:14214 ) | 日 期 |
2024-02-05 14:38: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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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註冊組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 |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辦理「112學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清寒學生助學 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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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辦理「112學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清寒學生助學金計畫」 相關申請條件 設籍桃園一年以上 成績平均70分以上 依本市原住民族籍市議員服務處或里長服務個案,須提供清寒證明;或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及各區原住民族 服務員家戶訪視個案有急難需求者,須提供訪視紀錄表或相關證明文件 相關資料如下方附件 需要申請者請自行申請也可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 |
連結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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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 112學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清寒學生助學金海報.jpg 附件2 112學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清寒學生助學金公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