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志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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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普通  (公告編號:11011 )
日       期
  2022-06-30 22:47:46
列印 列印
公告者
  訓育組(最後修改者: 管理者)
公告單位
  學務處
110年暑假志願服務學習校內外報名表及彙整表
一、依據:桃園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採計實施要點辦理。

二、欲報名楊明國中校內志工的同學,請下載附件一:<110學年度楊明國中暑假校內志工服務學習報名表>
1.招募志工時間及名額:8/2~8/27每週一~五 下午:1:00-4:00 每時段5人。(為避免人員複雜,學校難以掌控接觸史,以時段多者為優先)
2.招募志工服務內容:校園環境整理、臨時交辦事務。
3.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家長簽章後掃描或拍照寄至訓育組信箱:t082@m2.ymjh.tyc.edu.tw。
訓育組彙整後將報名表寄至導師信箱審核,若察知並未經家長同意將永不錄取。
若最終報名人數超過所需人數,則由學務處進行資料審查與篩選,獲選者預計於7/1(四)於googleclassroom公告。)
4.注意事項:入校時請配合實名制,並且於警衛室量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8度以上,或有不舒服之情況請在家休養。返校服務請穿著學校校服及運動鞋,戴口罩,儀容整齊端莊。
5.校內服務由志工所屬各組組長及主任,依實際服務時數於志願服務學習手冊上核章,並至學務處加蓋認證章。

三、欲參加校外志願服務學習,請下載附件二:<110學年度楊明國民中學學生校外志願服務學習申請表>
1.填寫報名表,家長簽章後掃描或拍照寄至訓育組信箱:t082@m2.ymjh.tyc.edu.tw
(此流程僅供校內協助確認志願服務單位是否安全、合法、能給予時數等,同學還是要主動向該單位報名)
2.逕向該單位報名。
3.校外學習服務由相關機構單位,依實際服務時數於志願服務學習手冊上核章,並於開學後至學務處加蓋認證章。
4.注意事項:
(1)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桃園市政府各局處暑期志願服務活動列表」之機構及市府立案成立之公、
私立社會公益團體、慈善機構公益性服務活動,始得採計。
(2)需事前與相關單位聯繫後,瞭解相關工作與時間,並徵求家長同意。
(3)切勿單獨前往,最好能由家長陪同或結伴同行,進行校外服務學習。

四、欲參加校外志願服務學習,可參考附件三:<110學年度暑假桃園市所屬各單位暨各級學校志願服務學習活動彙整表>.

連結連結
  http://https://www.escortfly.com/istanbul-escort/sisli-escort/
附件圖示 附件
 附件圖示 附件1 110學年度楊明國中暑假校內志工服務計畫報名表.doc
 附件圖示 附件2 110學年度楊明國民中學學生校外志願服務學習申請表.docx
 附件圖示 附件3 110學年度暑假桃園市所屬各單位暨各級學校志願服務學習活動彙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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