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藝活動及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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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普通  (公告編號:4264 )
日       期
  2015-07-07 1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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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教學組
公告單位
  教務處
轉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資料處理費作業要點」
主旨:訂定「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資料處理費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作業要點補助規定如下:
(一)補助對象:凡報名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含幼幼客語闖通關、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考試)並全程到考之就讀本市19歲以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學生。
(二)受理申請期限:自客家委員會每年辦理客語能力認證完竣日起30日內。
(三)補助原則:
1、報考幼幼客語闖通關認證者,每名補助100元資料處理費。
2、報考初級認證者,每名補助150元資料處理費。
3、報考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者,每名補助200元資料處理費。
二、檢送本補助作業要點1份,相關電子檔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ychakka.gov.tw)/首頁/下載區/表單下載/分類選擇「補助作業」項下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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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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