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類    別
  普通  (公告編號:14410 )
日       期
  2024-03-29 08:58:18
公告者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室
  有關領取市外介聘申請表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查照。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25日桃教中字第1130027311號函辦理。
二、因市外介聘申請表數量有限,請各校依實際需求派員領取;另可至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站(https://tasweb.kh.edu.tw/113)下載電子檔自行列印使用。
三、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11條第1項:「達成介聘之教師,未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至介聘學校報到或放棄介聘者,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無故未報到或放棄介聘者,並應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議處。」。
四、請各校轉知所屬教師於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 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前,務必審慎考量。若有違反 規定事項者,將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連結
 
* 附件
  無

列印時間:2024-05-19 04: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