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0學年度體育班即日起開始接受報名,歡迎下載簡章、報名表,加入楊明體育班行列! 一、 依據:
(一) 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二) 桃園市110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項目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三)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6日桃教體字第1100022329號函辦理。
二、 班別:體育班。
三、錄取名額:七年級一班,正取30名,籃球12名(限男生)、游泳10名、角力8名,各備取若干名。
四、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畢(肄)業生,凡具籃球、游泳、角力等專長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6時。
六、報名地點:楊明國中學務處(地址:楊梅區新農街337號,電話:4781525分機302,承辦人:紀伯欣教師),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htty://163.30.189.1下載或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
七、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一) 填寫報名表(需蓋家長印章)。
(二) 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三) 繳交比賽成績證明影正本(參考用),鄉(鎮)、市級以上比賽成績證明。
(四) 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五) 繳交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張。
(六) 免繳報名費。
八、 甄試日期:一般項目:民國1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時起至12時止,就各甄選項目測驗之(應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
九、 甄試地點:楊明國中樂群樓。
十、 甄試項目:
(一) 基本體能測驗30﹪:
1. 10公尺折返跑:計時,重複測2次,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
2. 仰臥起坐:連續1分鐘,計次。
3. 立定跳遠重複2次,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
(二) 專長項目測驗:60﹪:
1. 游泳:(1)必選項目:50M自由式(2)專項自選:50M(蝶、仰、蛙)任選一項。
2. 角力:(1)前、後滾翻測驗(2)旋迴轉打法測驗(3)基本護身打法測驗。
3. 籃球:(1)原地摸高(2)籃球擲遠。
(三) 成績未滿75分不予錄取。
(四) 測驗當日請配戴口罩,配合防疫措施。
十一、 放榜:民國1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下午3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區公佈,請逕至本校網址:htty://163.30.189.1查詢錄取榜單。
十二、 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民國110年4月24日(星期六)下午4時前,憑准考證或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十三、 報到:錄取者於110年4月25日(星期日)持報到切結書及相關證件向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一年級新生報到人數未滿核定人數時,依成績之高低由備取依序遞補。
十四、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成班規定如下:
(一) 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
(二) 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
十五、 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責令其轉班或轉學,且家長不得有異議。
十六、 本簡章經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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